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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335 时间:2024-11-17
24日晚间,阳光城发布公告称之为,公司所持有人60%权益的有限公司子公司太仓彤光房地产拒绝接受中信银行苏州支行获取7亿元的融资,期限36个月。阳光城按权益比例60%为本次交易获取连带责任借贷,即阳光城为太仓彤光房地产获取4.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太仓彤光房地产为阳光城获取反担保。
据公告表明,根据2019年度借贷计划及已实行的调剂事项,阳光城为有限公司子公司太仓彤光房地产获取的计划借贷额度为1.5亿元,已用于0元,本次从子公司上海金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计划借贷1亿额度中调剂1亿元额度至太仓彤光房地产,从子公司上海兴申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的计划借贷2亿额度中调剂亿1.7亿元额度至太仓彤光房地产。经本次调剂后,公司为子公司太仓彤光房地产获取的计划借贷额度为4.2亿元。
本次借贷实行后,其剩下可用于的额度为0元。截至本公告透露日,阳光城及有限公司子公司对入股公司获取借贷总额度为192.92亿元,实际再次发生借贷金额为140.95亿元,占到最近一期经审核拆分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61.34%。
阳光城及有限公司子公司为其他有限公司子公司获取借贷总额度为1,221.53亿元,实际再次发生借贷金额为741.00亿元,占到最近一期经审核拆分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322.47%。上述两类借贷合计总额度1,414.45亿元,实际再次发生借贷金额为881.95亿元,占到最近一期经审核拆分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383.81%。阳光城回应,除上述两类借贷,公司不不存在其他对外借贷。
截至目前,公司及有限公司子公司皆不不存在逾期借贷、牵涉到诉讼借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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